彩虹留香 发表于 2007-12-25 22:29:59

建议~~~仅供参考

<p>为什么在论坛申请的ID不可以和发布信息的ID共用呢,这样就可以避免了好多麻烦,像深圳之窗也是,一个ID哪里都通用的..........</p><p>只是个人看法,呵呵,斑竹可以考虑考虑哟~~</p>

彩虹留香 发表于 2007-12-28 08:29:06

个人看法~~

匆匆 发表于 2007-12-29 16:58:49

<p>感谢您的建议,主要是因为当初的定位方式不一样:</p><p>分类信息栏目以后打算独立出来专门做一个网站,所以设计的时候会员方式分了两种:一种是个人会员,一种是企业会员。两种会员所享受发布信息的规则不一样,企业会员另外还有企业黄页发布功能。而且不论个人还是企业会员,都支持不用注册就可以发布信息。</p><p>而论坛是作为一个广泛的交流平台,面向的对象也不一样,侧重点在交流,而不是广告信息发布。目前发布帖子都需要注册才能发布。(以前尝试过一阵子不注册就可发贴回帖交流,可是不良信息很难控制,无奈目前只能关闭,等版主管理比较完善的时候再开通这个)</p><p>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p>

彩虹留香 发表于 2008-1-1 21:29:09

恩,理解,也只是个人的看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