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南丰网

 找回密码
 入住南丰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彩虹留香

建议~~~仅供参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25 2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在论坛申请的ID不可以和发布信息的ID共用呢,这样就可以避免了好多麻烦,像深圳之窗也是,一个ID哪里都通用的..........

只是个人看法,呵呵,斑竹可以考虑考虑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9 16: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建议,主要是因为当初的定位方式不一样:

分类信息栏目以后打算独立出来专门做一个网站,所以设计的时候会员方式分了两种:一种是个人会员,一种是企业会员。两种会员所享受发布信息的规则不一样,企业会员另外还有企业黄页发布功能。而且不论个人还是企业会员,都支持不用注册就可以发布信息。

而论坛是作为一个广泛的交流平台,面向的对象也不一样,侧重点在交流,而不是广告信息发布。目前发布帖子都需要注册才能发布。(以前尝试过一阵子不注册就可发贴回帖交流,可是不良信息很难控制,无奈目前只能关闭,等版主管理比较完善的时候再开通这个)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 21: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理解,也只是个人的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住南丰网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国南丰网  

GMT+8, 2024-3-28 21:16 , Processed in 0.083780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