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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版主管理规则(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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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3: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以后论坛能健康,稳定,有活力的继续发展,我们从即日起开始将调整版主,制订了新的版主管理规则,并向注册用户开放版主申请,欢迎大家提出意见,也鼓励各版发出邀请,邀请适合的人作为该版版主。(希望大家提意见时不要过于苛求啊,版主是很累人的)每版正版1-2个,版副3-4个。

言归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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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版主的行为,帮助版主更好的行使权力,履行论坛所赋予的义务,确保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健康持续的发展,特拟以下版主管理规则。


一、申请版主的资格

1、热心为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会员服务,能积极帮助论坛会员解决问题,并有和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一起发展的热情和精神。

2、熟悉并热爱所申请的论坛版块,积极创造符合该论坛特色的气氛,需具备申请版块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维护论坛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3、申请人ID注册时间必须在2周以上,原则上应该是南丰人。

4、申请人需有方便的上网条件,每天上网时间不低于1小时。熟悉一般论坛社区的各种基本操作,并乐于奉献出时间为论坛用户服务。

5、申请各版块论坛版主者,需有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以及丰富的经验,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认同。

6、因违反论坛规定受到处罚(包括受版主处罚)的用户,不得申请任何版的版主。


二、申请版主的流程

1、满足申请版主资格,遵守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2、申请人需填写“论坛版主申请表”,必要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需在论坛上发表担任版主目标,方针,治版纲领,以及具体操作步骤实施措施等。

4、申请人需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在无论坛用户强烈反对下,管理团经对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批准成为版主,论坛管理团授予申请人相应论坛的管理权限,并在论坛发布公告。

5、版主试用期1周,符合版主条件者转为正式版主。

6、对于未通过试用的版主申请,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管理团将及时回复说明。


三、版主工作职责

1、遵守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形象。参与版面讨论,引导网友发帖方向,倡导和引导健康和积极的发展方向。

2、善待网友,和气对人,认真回答网友提问,愿意帮助和引导会员。

3、论坛管理以疏导为主,慎用论坛赋予的权力;不得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4、善于使用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评分机制,对优秀的帖子予以加分奖励,对不符合规定的帖子酌情减分,或转移至回收站以及其他相应的版块,尽量不直接删除(恶意广告贴直接删除)。

5、及时查看站内短消息,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及时发现人才并向论坛管理团举荐人才,共建社区主题。

6、违规用户情节严重,需使用批量删除权限时,需向论坛管理团提出申请,由管理团操作。

7、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的问题时,及时向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管理团通报。

8、不得将斑竹交流的未经许可的论坛讨论内容公开,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通过任何形式告知其他任何人。

9、以上规则适用于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所有版主、超级版主及管理员。


四、版主的审核和监督

1、每任版主任期为3个月,期满后由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管理团进行考核并做出续任或离任通知。

2、离任的版主将根据任期工作情况被任命为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荣誉版主,荣誉版主需维护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形象。

3、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管理团可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4、论坛版主考核程序将会每个月自动对各版主的版主工作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达到升级或者降级的范围,将由系统自动发出等级调整通知。

4、各版版主接受全体论坛会员的监督。40%认为版主严重失职时可以对版主进行弹劾。

5、不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或有重大失误的版主将被撤换。

6、版主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向南丰信息网官方论坛管理团提交请假报告,版主无故1个月不上站的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资格。版主在论坛管理中有其他不当行为,论坛管理团将视情节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


五、版主申请表

说明:以下各项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前面有"*"的是必填项。(因涉及个人隐私,不需要按此格式在论坛张贴),下载填写后直接发Email至info@jxnf.net

填写版主申请表,以作备案留底
附:版主申请表下载

5UKW3Om8.rar (4.08 KB, 下载次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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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08: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我是新人,拿点分,要不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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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21: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提交申请表,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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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7: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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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13: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yulezhong在2008-7-7 21:42:31的发言:
已提交申请表,请注意查收

你好,你的申请我已经收到。版主的要求是申请人ID注册时间必须在2周以上,两周后给您开通权限,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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