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卫生局操控医疗系统黑幕
尊敬的同胞们,社会各界朋友们,医界同仁们:
大家好,我叫范庆忠,我是经四川成都中医学院结业,从1984年起取得有合法行医手续、有国家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已行医28年,因离开临川家乡20年(这20年期间我曾担任公办医院业务院长、医疗顾问),这次离职回到家乡本想带带孙子、休养晚年,但乡亲们知道我回来便纷纷找我看病,为了满足乡亲们需求,尽点微薄之力,解除部分疑难病患乡亲痛苦, 我只好抛弃安度晚年的幸福生活,将自己近30年来治疗疑难杂病经验贡献给家乡父老乡亲。为了做一名“老百姓的好医生”,我便想静心、尽心、尽力、精益求精地为病患乡亲解除痛苦,向老百姓推广医疗保健知识,使大家少生病……,由于我这样做引起了临川卫生局“医僚”们的不安,所以最近便遭受到一系列难以忍耐、忍无可忍之事……
今将在我身上发生的事公布于众(部分内容暂不便公开),希望大家认真地分析、深入地思考……
第一事件: 为了尽力满足临川疑难病患乡亲需求, 为了让病患乡亲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大医院、大专家特需门诊似的服务,我准备开办一家“中西医综合门诊部”,再聘请几位已离退休的、和我一起工作过的军内外中西医专家来临川发挥各自特长为乡亲们服务。于2010年1月28日,我正式向临川区卫生局提交了书面申请,然而,卫生局不同意我开“大型特色门诊”,只允许我一个人开小诊所,但申请材料已递交到卫生局近半年,至今小诊所也没有给我发证(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22号》文件第三条第1项“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等相关法规,卫生局本应大力支持我开门诊)。
第二事件: 由于临川区卫生局拖延着不给我发证,为了乡亲们找我看病方便, 我不得不“忍辱负重”于2010年4月1日受聘在由“卫生局掌控”的《临川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班。由于我在《服务中心》期间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和用药安全而没有完成上交利润……,所以于2010年6月23日临川区卫生局某官员“因压力大”便单方面勒令我终止与《临川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同、要我离开,我不得不于2010年7月1日离开《临川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三事件: 离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我本想“借机”休息一段,耐心等待临川区卫生局签发执照后在自己新装修的诊所光明正大开业。然而,由于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还有部分患者需要复诊,这些患者到处找我要求复诊,为了向患者负责,我只好暂时在《临川一中新校区、学府世家对面的《名人公寓》旁、正在装修的我自己的《范庆忠诊所》接待复诊患者, 但、临川区卫生局官员们在洪水大灾、防病救灾的繁忙事务中抽调其骨干力量、动用执法车、坐着小轿车、带着公安、警车,在我离开《服务中心》不到一星期的2010年7月7日上午至7月10日对我“连续执法3天”,拿走了我的药品,折烂了我的招牌并勒令我停止接待复诊患者,还要枉法处罚我。
注:按照我与《服务中心》的聘用协议,我没有1分钱工资,每月“固定”要完成上交的纯利润就3200元(而我自己开诊所负担不到十分之一),由于我在《服务中心》期间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和用药安全,我没有完成上交利润。又由于我在《服务中心》期间经我手治疗的患者通过亲身经历使“医僚”团伙们、极少数医界败类说我在外是“江湖游医”的谣言不攻自破(其实,卫生局官员们大多知道我医德医术,曾多次找我、要我回来扶持倒闭的伤科医院、中医院),所以这次首先拖延给我发证、把我逼到《服务中心》,在我不能与他们“同流合污”后又害怕我开诊所会影响到“医僚”团伙们……,否则,卫生局的官员为什么要枉法不给我发证,后又狗急跳墙、迫不及待的折我诊所招牌;再说,我若真没医德医术, 卫生局也没必要这么做,完全可以让时间、让广大患者来考验我、淘汰我(我在外20年,从未隐瞒过自己是江西临川人,在我管理的医院用的是江西临川标志,每在一地我的名字都家喻户晓, 真正“江湖游医”的敢在外亮相吗,敢在自己家乡骗父老乡亲吗)。
从以上事件中不难看出,临川区卫生局“医僚”们为了达到垄断医疗市场,迫使医务人员做其“打工仔”、做其导致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看病不安全的“替罪羊”,不但1、上蒙国家(国家每年花大量资金、投入大量设备不但没有减轻广大患者负担、减少疾病......)。2、下诱百姓(城镇职工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被“医僚”们垄断,成为“诱饵、陷阱”,以前10元就能治好感冒,现在花100元都很难治好,并且感冒越发越勤、病越来越多, 医保保成了终身残疾、靠药物维持生命的慢性病人越来越多,人为的医疗事故给社会、家庭及生命财产帶來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而且枉法行政、千方百计阻止有医德医术的医生自己开业,不惜一切卑鄙手段打压不能“同流合污”的医护人员(据我初步了解,凡是临川区卫生局管辖的、打着“公办”旗号的各级医院院长大多是由卫生局付局长、相关官员兼任;社区卫生服务站、挂靠xx医院门诊部大多由卫生局相关官员掌控、或暗中承包,广大医务人员不得不违心做“打工仔”;拿国家工资的有一定技术的退休医生若想“发挥余热”开诊所卫生局也不给开,只好违心返聘到卫生局官员掌控的医院、xx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虽然享受“好待遇”,但良心受煎熬(因为官员们真想让其“发挥余热”为老百姓服务怎么不让人家自己开诊所,再说真正有技术的医生不是被迫那个愿意做“打工仔、装孙子、混国家工资);而确有医术专长、不靠“工资”,只靠真本领自食其力、受老百姓信任的私人诊所的个体医生不得不违心与卫生局官员“交情”而无法减轻患者负担,如果想做受老百姓尊敬的“好医生”,那就必定和我一样生存艰辛……。
再看下面临川区卫生局官员阴险手段:
第四事件:于2010年6月14日, 家住临川区上顿渡镇河西楼下万家村人,名叫万利荣,男,40岁(此人是个真正长期在外的无证、无医学知识、专门承包公、私医院、门诊部治性病的“江湖游医”),被陕西省和江西省权威医院诊断为“原发性肝癌”晚期,到聘请我的《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由我接待,由于当时患者家属和本人装做很恳切的请求我“死马按活马医”。为了尽一名医生之职,尽人道之心,我便为患者做了详细诊断后对患者和家属说:“既然你们信任我,我只能试试看”。当时根据病情用药我收取了对方壹仟元预付款,为了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做到安全、有效、精益求精,我精心组方,中午不休息亲自为患者煎药,药煎好后我打电话通知其家属来拿,其家属说过一会来拿,但当天没来。
同年6月15日上午,患者和家属亲自带来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员来到卫生服务中心,患者进入我办公室,二话不说指着我、骂我和他一样是“打大包”的,要我退还壹仟元预付款,我解析说:“你昨天叫我把药煎好,但煎好的中药别人不能用、只好作废,药费已花了600多,现退你700元(我考虑患者治病已花光家财,便想为患者负担已花药费一半),我话还未说完, 患者就伸手打我,接着就进来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员砸办公室设备、大门玻璃,我打110报警,警官到后看了我的《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就走了。随后患者说我气坏了他,便躺到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去治疗,接着这伙身份不明的人员“押着”我来到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要我给患者先交5000元住院押金,我打110,警官到后我才“逃”脱……
同年6月17日上午,我正在上班又来了2名身份不明的人员要“押”我去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给患者付治疗费,我打110,警官们赶到我才又“逃”脱。当天下午又来人“第二次”砸烂我的办公室,我打110,警官们赶到看了一下……。今我初步计算砸毁公私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元。
注:后来肝癌患者万利荣告诉我《服务中心》里一些人对我没有“好感”,为了迷惑不明真相的广大民众便说我承诺“包治好”他的癌症。大家想一想,只要是有良知的医生,治任何病都不会说“包治好”,何况是肝癌晚期。我只是为了促使患者增强战胜病魔的信心,叫他不要恐惧、打起精神、全家好好配合让患者心情舒畅,如果在半个月内通过服药能减轻症状、扭转病势就“有希望治好”。
由于对方药未服用,不存在医疗事故和所谓的医疗纠纷(煎好的中药患者不用只好作废,药费本该患者全负), 这完全是一宗敲诈、行凶绑架“刑事”案件,而且从14日至17日对方已在光天化日之下多次非法砸毁上万元公、私财产并实施了行凶、绑架而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所以我被迫不得不买来“棺材”放在门诊部门口准备后事。又因门诊部斜对面的章舍村民举行“游神”唱戏,说放“棺材”影响了村民风俗, 村民便找《卫生服务中心》事, 而卫生局数位官员在烈日炎炎的中午亲自“登门”找我、“要”我平息村民之事,我只好“顺官意”共花了6130元“赞助”村民唱四夜戏(如果我不顾“大局”,村民之事我完全可以不理......)。
更让人“深思”的是, 本来这件事我早已报案,对方已够上“犯罪”应受到法办。然而,于同年6月21日, 临川区卫生局官员又三番五次的通知我、“要”我到《天悦商务宾馆》与对方调解,到场有卫生局几位主管领导、我、对方家属等人,最终“让”我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3000元、退还预付款1000元,款由卫生服务中心先垫付。由于事情发生在卫生局掌控的《卫生服务中心》,而我还要“求”卫生局领导“完善”自已诊所相关手续,所以一再“忍辱负重”又答应这次事件的“各方”所有意愿(我原以为自己接触过不少大小官员,只要稍懂“行政艺术”的都可成为良友, 而没有遇到临川卫生局这样的“混官”们把我的“忍辱负重”替他们解围视我为没有头脑的大傻瓜,想一再玩弄我, 在达不到目的后便使用卑鄙手段不发证反过来折烂我招牌,还想“杀一儆百”而达到蒙上欺下……
这次事件我若不“忍辱负重”损失近2万元替卫生局解围并放一码不法分子,《卫生服务中心》脱不了干系, 《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局操办的, 卫生局便难逃曝光其“行政内幕”的后果,所以卫生局官员们往往以各种手段压制下属、压制医生为“混官”们遮丑、替罪或拿“公款了私事”,但卫生局混官们还不“自知自明”,还要“依法”干出上述第三事件使我忍无可忍……
第五事件: 2010年6月26日下午(距上次事件“处理”不到5天),在我手治疗已1个多月、名叫黄某的患者夫妻二人也因“有人对我没有好感”,也到我办公室闹事,要我退还医药费并赔偿损失(黄本人患不育症已在大小医院治疗十多年,后在我手治疗1个月他夫妻二人又是发短信求我收他为徒、又是电话告诉我治疗效果与众不同,他妻子又“多次”要求我帮她也调理(如果黄本人治疗无效,他妻子后来还会“多次”恳求我帮她也调理吗)。由于第四件事件原因,我后来不得已便要求所有患者治疗前签下《治疗同意书》,复诊时我要求他们在《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然而夫妻二人在复诊前听说第四件事件我给不法分子赔钱,便不肯签字而又非要我继续给他夫妻治疗,我便拒绝治疗, 由于我拒绝继续给他夫妻治疗,他夫妻二人在3天后(同年6月29日)再次“受人挑唆”想达到第四件事件目的,要我退治疗费暨敲诈更多,便来到我装修的诊所闹事、“非法”损坏设施,我原谅了他们, 又于同年7月2日下午不仅第二次砸我诊所设施,而且愚蠢、猖狂到极点,夫妻二人动手扯打我,逼得我忍无可忍、不得不采取“正当防卫”而造成他夫妻二人受伤流血、花了4千多元医疗费而“雪上加霜”,让“挑唆”者阴谋得逞!!! (我行医近30年,还没遇到这样没头脑的可怜、可悲、又可狠的患者)
因为通过第四事件让我醒悟,在临川只有自己保护自己,依据法律规定,“不管出什么事,就是医生有过失、患者有理由,患者也都应该先找卫生局、政府解决,砸烂医疗设施、殴打医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医生们完全可以自卫,如果医生打伤 、打死不法分子属正当防卫不需负法律责任,如果被打伤、打死的不法分子有“前科”政府还应奖励,而不法分子如果打伤医生是逃不脱法律惩办的,所以只要不法分子“闹事”,完全可以采用正当防卫手段,杀一个没头脑的“不法蠢材”、少一个“混官”的挡箭牌,最坏结果也只是少活十几年,何况人必有一死。
再说愚昧的患者及帮凶就是“侥幸”逃脱法律制裁、逃脱医生的正当防卫,这也只能让有良知的人寒心, 只能使广大医生不得不采取“不求治病有功,只求无过”的策略来保全自己,最终倒霉的还是广大患者、广大民众,并把党和政府所有官员拖入到“罪恶化”处境,因为广大医护人员正当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无法施展医术,医学那有进步,最终“混官”们自已与家庭和子孙后代也免不了在生病时难逃“活的时间短,死的时间长”、终身靠药物维持生命的“东亚病夫”状态……
今希望我们的同胞们好好想一想、深入分析、“解剖”以上5件事件,认真思考、醒悟,认清谁是朋友, 谁才是真正的……
希望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和各级“父母官”关注普通百姓健康、关注自身与家庭和子孙后代健康……
倡议公私医疗机构的广大医界同仁团结互进,摆脱做“打工仔、替罪羊”的险恶处境,争取自由,用我们的真心、过硬的医术赢得社会广大民众的尊重和广大患者的信任,恢复“白衣天使”的光荣称号,并勇敢地揭露临川卫生医疗系统黑幕(如有不方便可与我联系),使老百姓免受蒙惑、让广大患者治病放心……
祝大家一生健康平安!
范庆忠
联系电话:0794-84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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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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